为便于院(联)学术委员会对科研人员年度科研工作进行量化考核,根据《西安市社会科学院(联)科研人员考核办法》的相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适用范围
1.从事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科研人员。
2.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双肩挑人员。
二、年度岗位职责要求
从事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在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且受聘之后,每年必须履行完成相应的岗位职责与任务。具体规定如下:
初级职称人员
(1)在高级研究人员的指导下,每年至少公开发表1篇专业学术论文。
(2)参与并完成市委、市政府和院(联)交办的任务。
(3)承担或者参与市级部门或区县级的课题一项。
(4)参与市级课题或市级以上课题一项。
(5)接受主流媒体采访。
中级职称人员
(1)在高级研究人员的指导下,每年至少公开发表2篇专业学术论文;或在核心期刊上发表1篇专业学术论文;或三年公开出版一部学术专著。
(2)承担或者参与完成市委、市政府和院(联)交办的任务。
(3)承担或者参与完成市级部门或区县级的课题一项。
(4)参与市级重点或市级重点以上课题一项(含市级部门课题,下同)。
(5)接受主流媒体采访。
副高级职称人员
(1)每年公开发表3篇专业学术论文;或在核心期刊发表1篇专业论文;或2年公开出版一部学术专著。
(2)承担完成市委、市政府和院(联)交办的任务。
(3)承担市级部门或区县级的课题一项,并完成对初级职称人员的指导任务。
(4)主持市级或省部级课题一项。
(5)接受主流媒体采访。
正高级职称人员
(1)每年至少公开发表3篇专业学术论文;或在核心期刊发表2篇专业论文;或在权威期刊发表1篇论文;或当年公开出版一部学术专著。
(2)承担完成市委、市政府和院(联)交办的任务。
(3)承担市级重大课题(含市级同级部门)一项,并完成对中级职称人员的指导任务。
(4)主持或参与国家级、省部级课题一项。
(5)接受主流媒体采访。
注:
1.权威期刊、核心期刊以北京大学、南京大学当年颁布的名录为标准。
2.双肩挑人员可以选择当年岗位考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