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科研管理部门:
为加强科研项目绩效管理,进一步提升项目研究质量,根据《西安市社会科学规划基金管理办法》第五章第三十二条规定和西安市财政局有关要求,拟对2024年度西安市社科规划基金立项课题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4年8月19日至8月30日
二、检查方式
采取集中汇报和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检查(具体项目待西安市社科规划基金管理办公室另行通知)。
三、检查内容
主要包括:研究方向是否符合要求;研究项目是否按计划开展;研究方法是否科学合理;是否有阶段性研究成果;成果是否及时转化等。
四、结果运用
对于研究工作尚未启动、没有实质性进展的项目,无故没有参加中期检查或中期检查不合格的项目,采取提醒、警告、通报等方式督促项目负责人按计划开展研究。
请各有关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将抽查课题的中期检查表于2024年8月19日至8月30日送西安市社科规划基金管理办公室401,重点汇报课题汇报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周忆南
联系电话:85539519
西安市社科规划基金管理办公室
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