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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完善西安市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专家库的通知

科研处
2024-03-06 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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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单位

更好地适应西安市哲学社会科学发展需要,进一步发挥专家在推动西安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西安市社会科学规划基金管理办公室拟对西安市社规划基金项目专家库进行进一步完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选专家基本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素养和较强的政治敏锐性、鉴别力。

2.高校老师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市级相关部门干部处级以上职务,在编在岗,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具有较高的学术专业水平和宽广的学术视野,在相关研究领域有较高的学术影响。

4.具有较高的学术道德水平,学风端正。

二、入选专家所属学科范围

1)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2)哲学;(3)逻辑学;(4)宗教学;(5)语言学;(6)中国文学;(7)外国文学;(8)艺术学;(9)历史学;(10)考古学;(11)经济学;(12)管理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民族学与文化学;(17)新闻学与传播学;(18)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19)教育学;(20)心理学;(21)体育学;(22)统计学;(23)港澳台问题研究;(24)国际问题研究;(25)交叉学科/综合研究。

三、报送办法

1.请在西安社科网下载本通知附件。

2.请各高校科研处(社科处)组织老师申报,市级相关部门组织本部门符合条件人员申报。各高校科研处(社科处)、各相关部门组织人事处将汇总后的专家信息表加盖公章后于2024年3月20日前送西安市社规划基金管理办公室,并将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

3.西安市社规划基金项目评审专家将从完善后的专家库中抽取请符合条件的老师和相关部门干部积极申报。

联系人:周忆南

联系电话:029—85539519

邮箱:359321584@qq.com

附件:西安市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专家信息表


西安市社会科学规划基金管理办公室

2024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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