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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产业化开发研究

2011-04-02 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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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一术语是人类经历了几十年现代文明的发展,科学总结出的跨世纪的文化新概念。它包括了表演艺术、民俗活动、礼仪节庆、民间传统知识和实践、传统手工艺技能等内容,体现了民族文化特有的精神内涵、思维方式和文化意识。在全球化不断进展的今天,不同国家和民族的文化交流日益频繁,有融合也有对峙,保持和发展本民族文化传统,成为新时代国家的历史使命。
西安是世界四大文明古都之一,有悠久的历史,深厚的文化积淀,孕育创造了数量众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些珍贵的遗产是我国民族民间文化的精华,是中华文明的生动代表。近年来,西安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整体上还存在保护体系不尽完善、展示手段不够先进、开发利用不足、品牌知名度低等问题。
本研究报告在全面分析西安非物质文化遗产现存状况和开发价值的前提下,大量借鉴国内外的先进保护理念和开发经验,从不同角度,按照保护主体的不同、保护方式的不同、传承机制的不同,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划分为不同的保护层次,并提出活态保护方式、博物馆式的保护方式、数字化保护方式、传承式保护方法、保护性民俗旅游开发等多样化的保护模式。同时,报告提出了西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产业化开发方向,指出文化遗产要与旅游产业、休闲产业、文化产业相结合,通过龙头带动模式、产业集聚模式、市场化营销模式、“文化超市”模式等,科学合理进行文化开发和产业化运作,改善区域文化产品结构,“以文养文,以文兴文”,通过市场的力量,形成高、中、低档结合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良性产业结构,使全社会兴起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视,最终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历史价值、艺术价值、科学价值、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
值得一提的是,本研究报告除了对西安现有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研究外,还特别关注到本地大量尚未申请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民间文化遗存,这些珍贵的、隐藏于民间的、濒临灭绝的民间遗存也是民族文化重要的组成部分,需要引起全社会的重视、挖掘和保护。本报告针对有待保护的民间遗存,提出了保护思路和保护办法,并提出了积极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相关措施。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不仅仅是一项技术性工作,它涵盖了确保文化遗产生命力的各项措施,需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以政府为主导,以民众为主体,以学界为支撑,以企业界为促进力量,通过唤起民众的保护意识、创建科学的保存和传承机制、完善保护的法律法规、开展各类民间文化活动、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规划、积极发展“非遗”文化产业,使非物质文化遗产能被今天的人们所利用,为当今社会服务。通过不断探索西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的双赢途径,充分展示西安深厚的文化内涵,弘扬优秀的民族文化,使更多的人喜爱和自觉保护珍贵的民间非物质文化遗产,从而维护健康的文化生态环境,提升西安文化软实力,增强城市影响力,实现社会、经济、文化的全面统一协调发展。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背景及综合价值分析
1、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背景分析
(1)从“民间文化”到“非物质文化遗产”
“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一术语最早见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于2003年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它的出现以及和与它有关的全球性的保护工程,并不是凭空臆造出来的,而是经历了几十年现代人类文明的发展,通过深刻反思和科学总结创建出的跨世纪的文化新概念。以往,我国学术界和官方文件一直使用“民间文化”这个术语,为与国际接轨,同时也为扩大民间文化的内涵,更加注重“世代相传”的创作和传承方式,注重在社区和群体中被创造、再创造和认同感,我国政府于2005年颁布了《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第一次以国家文件形式采用了“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一术语,同时还制定了相应的保护办法,从此这一外来词汇正式进入中国官方语言,并迅速被学术界启用,成为目前中国文化语境中最为流行的概念。
(2)全球化进程与保持本土文化
随着全球化的进展,不同国家和民族在日益频繁的文化交流中,有吸收、有融合,也有对峙,甚至是抗拒。我们国家一直坚持改革开放方针,一方面积极开展文化交流,另一方面,也面临着西方“文化霸权”的威胁和入侵,以好莱坞电影文化、麦当劳为代表的商业文化、日本歌舞厅文化为代表的通俗文化长驱直入,在中国文化和意识形态领域造成了一种与主流文化共存、对话和竞争的前所未有的新格局。保持和发展中华民族优秀的文化传统,维护民族文化的独立性和独特性,成为新时代国家的历史使命。只有立足本土文化,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才能充分彰显民族文化特有的精神内涵、思维方式和文化意识,维护国家文化身份和文化主权,使历史悠久而又充满活力的中华文化,被越来越多的人认识、理解、学习和传播。
(3)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的现实困境
上世纪70年代全世界还通用8000多种语言,但是现在仅存6000多种,而且这其中还有许多少数民族语言在互联网和现代通讯工具的冲击下正处于快速消亡中。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供的遗产濒危报告分析,全球范围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着重重危机,包括:现代化、技术发展和旅游开发造成的危害;剧烈变革的社会、文化、经济、政治带来的对传统文化的威肋;工业化及农村迁徙带来的影响,非物质遗产拥有者生活条件艰苦及其青年人的迁徙、传承人萎缩、语言消失、种族或民族歧视等造成的危害;西方文化的侵入、传媒的现代化、电视的强势、生产生活的变迁、娱乐方式的多样化、传统习俗的消失、资金的匮乏、政府的忽视、艺人的老化等带来的影响。由此看来,抢救和保护濒危的文化遗产,要涉及众多领域和学科,要应对多重矛盾,协调多方关系,是国际社会需要通力合作、全面协调、共同应对的人类文化难题。
2、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综合价值分析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种以非物质形态存在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世代相承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包括口头传统、传统表演艺术、民俗活动和礼仪节庆、民间传统知识和实践、传统手工艺技能等,以及与上述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文化空间。由此可见,非物质文化遗产应具有历史传承价值、审美艺术价值、科学认知价值、经济开发价值等多方面的重要价值。
(1)历史传承价值
历史传承价值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价值体系的核心。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们在长期的生产劳动、生活实践中形成的民间的、口传的、活态的智慧结晶,它构成了本民族的基本价值观念、心理结构、气质情感等,蕴藏着所属民族的文化基因、精神特质,是民族文化的灵魂和根源。在当今全球化的趋势下,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人类文化传递的有效手段和载体,能够很好地将民族文化精神传递到每一代人身上,从而造就了一个个具有独特文化个性的伟大民族。
(2)科学认知价值
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历史的产物,是对历史上不同时期生产力发展状况、科学技术发展程度、人类创造能力和认知水平的原生态的保存。它反映了当时人们的思想认识水平、生活情感态度、科学发达程度、风俗信仰禁忌等社会历史文化内容,具有一定的科学和研究的价值。例如,传统文化中的风水文化、传统历法等,能够指导人们的生活和生产问题,本身就蕴含一定的科学道理和技术,具有较高的科学研究价值。
(3)审美艺术价值
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有许多高超的艺术技巧和独一无二的艺术创造,通过这些艺术作品,我们可以形象的理解当时的历史事件、人物生存状态和生活方式,以及他们的思想与感情。大量的文化艺术创作原型和素材,可以为新时代文艺创作提供不竭的源泉,当代许多影视、小说、戏剧、舞蹈等优秀文艺作品就是从其中孕育而出的。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中,不仅口头文学、民间文学、表演艺术有审美价值,其中的民间文化、社会习俗、民间工艺、红白礼仪等也普遍涉及美的内容,具有重要的审美艺术价值。
(4)经济开发价值
一些发达国家已经认识到“无论是有形文化遗产,还是无形文化遗产,都应该在确保文化遗产不被破坏的前提下,尽可能进入市场,并通过切实可行的市场运作,完成对文化遗产的保护及其潜能的开发,实现文化保护和经济开发的良性循环互动”。例如,日本、韩国积极发掘本国民俗文化资源,恢复传统礼仪节庆,吸引大批国内外游客,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收入;瑞士、芬兰、英国等国极为重视保护少数民族文化,他们在一些独具特色的民族地区发展文化旅游,创造了可观的经济效益。可见,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就是极为重要的文化资源和旅游资源,在强调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原真性、原生态保护的同时,适度进行开发利用,树立产业化的发展思路,制定合理的营销战略,将文化资源优势传化为经济优势,是充分兑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经济价值的有效途径。
3、国际、国内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现状
(1)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状况
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兴起于日本。日本作为世界上最早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国家,多年来在遗产保存和相关保护制度的设计上都走在世界前列,堪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典范。1950年,日本颁布《文化财保护法》,将文化财富按有形和无形来划分,极大地拓展了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并直接影响了后来“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念的诞生。日本首创了“人间国宝”保护体制,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大力推广,并被纳入“人类口头及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和保护”的整体框架中。到目前为止,这个体制已在日本之外的韩国(1964年)、泰国(1985年)、菲律宾(1994年)和法国(1994年)得到了推广和建立。从1996年开始,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还在首尔、威尼斯、东京、马尼拉等地举办了数次“人间国宝保护体制国际培训班”,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于1998年通过决议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评选;2000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启动了“人类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项目,开始对世界各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甄选和登录工作,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价值和现代意义开始被广泛地重视起来。2003年10月,第32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大会通过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纲领性文件。至2009年底,全世界共有166项入选“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2)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现状
近年来,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自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2001年公布首批“人类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以来,我国的昆曲、古琴、木卡姆等文化遗产纷纷进入世界非遗保护的殿堂,至今中国已经凭29项“人口头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位居各国榜首。
我国近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主要的进展有:
第一,出台了《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等法规文件,确定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方针、原则和目标;2006年、2008年,国务院先后批准公布了两批共计1028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项目。
第二,至 2009年底完成了全国第一次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工作,收集珍贵实物和资料29万件,较为全面地了解和掌握了各地区、各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种类、数量、分布状况、生存环境、保护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至2009年12月,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已建立了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共有7109项代表作项目。至2009年,文化部相继评定并公布了三批共1488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目前,全国各省(区、市)已建立国有或民营等各种形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馆424个、展厅96个,民俗博物馆179个,传习所1216个。
第三,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一种创新机制。2007年6月至2010年6月,文化部已相继设立了闽南文化、徽州文化、热贡文化、羌族文化、客家文化(梅州)、武陵山区(湘西)土家族苗族文化、海洋渔文化(象山)和晋中文化等八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
第四,自2006年第一个“文化遗产日”以来,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展演、论坛、讲座等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开展。文化部主办了一系列活动,利用报刊杂志、电视、网络等媒体,全面报道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使非物质文化遗产成为对青少年进行传统文化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载体。
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也存在着一些制度性和结构性的问题。主要可以概括为:全球化语境下的传统文化危机问题、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的途径问题、非物质文化遗产过度化、功利化开发的现实矛盾问题、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体系完善问题、代表作传承人的保护问题、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队伍和研究机构建设滞后问题、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筹集和融通问题等,需要下大力气,从制度建设、理论研究、机构重组等多方面,以新的伦理价值观念为指导,进行深入探索和切实创新。
二、西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现状及保护类别研究
1、西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现状
西安悠久的历史,深厚的文化积淀,孕育创造了数量众多而又异彩纷呈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丰富的历史和文化内涵,是我国民族民间文化的精华,是中华文明的生动代表。
(1)现有成绩
近年来,西安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申报工作中取得了较为突出的成绩:首先,表现在入选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保护项目越来越多。目前,西安市已经公布了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二批共69项,登录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二批共42个单项,入选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2项。其中,西安鼓乐更于2009年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世界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成为西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里程碑。
其二,西安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出台了《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西安市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工作的通知》,并于2006年底成立了西安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完成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使相关工作有了跨越式的发展。
其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宣传取得了较大成果。以西安鼓乐、华县老腔为代表的传统艺术作为对外文化交流的重要内容获得政府和民间的积极推动,并与现代表演艺术和舞台艺术相结合,成为现代艺术发展的重要资源;以北张村造纸工艺为代表的传统技艺成为奥运会期间对外展示的重要文化遗产,受到世界各地游客和民众的关注,成为陕西对外宣传的亮丽名片;结合西安众多的历史文化场所、旅游景点进行的非物质文化展演,大力推动了群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珍视和了解,增进了民间的保护意识。
其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产业化开发积累了良好的基础。通过对流传已久的传统戏剧、工艺等遗产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定和登录,大力提升了这些蕴藏在民间、长久以来不为多数人所知的文化遗产的知名度和品牌力,使之具有了产业化开发、社会化保护的资格,成为能够运作和发展的重要文化资本。越来越多的青年人开始对传承传统技艺的充满热情,这将十分有利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传播和产业化发展。
(2)存在问题
除了与全国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存在问题有共性之外,西安的非遗保护还存在以下一些特殊问题:
第一,“非遗”保护体系不尽完善
在全球化和现代化的语境中,全世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都面临着迅速消逝的危机,尤其在中国,剧烈的城市化推进,迅速地改变着城市和乡村的居住空间和生活样态,与之相伴的,承载其上的生活模式、生产方式、消费模式都在被急速的更新,作为中华传统文化的核心区域,西安也未能幸免,非遗“人亡艺绝”的消息频出报端,虽然已经建立了多级的非遗名录,但由于缺乏有效的保护方式、产业化路径和合理的传承扶助基金,非物质文化遗产还是面临着死水微澜的尴尬处境。
第二,“非遗”产业化开发面临障碍
与过去几十年间对传统文化的漠视不同的是,如今的资本力量正在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原生态保护的最大障碍。由于缺乏有效的保护制度和法律法规体系,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急功近利的产业化开发的同时,常常被资本话语和市场力量所左右,成为千篇一律、无生命力、无创造力的低劣商品,丧失了原来承载的文化个性和历史韵味,变成由生产线统一加工、流水制造、空壳化的旅游纪念品,对遗产的原生态造成了破坏。
第三,“非遗”缺乏广泛的展示平台
西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既有颇具表演张力的传统戏剧、音乐,还有着能够依托世界级旅游目的地建设进行开发的丰富的传统工艺。但是目前,在传统艺术展演中,全市还仅仅只有依托大唐芙蓉园、大雁塔北广场、大唐西市等进行不定期表演的非遗展示,涉及范围十分有限,缺乏非物质文化遗产普遍化、日常化、大众化展示的平台和常规表演场地;对传统工艺的产品和商品开发,从设计到生产都缺乏系统的安排和运作,使西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商品化转化率很低,至今在特色化的旅游纪念品开发上仍旧没有获得大的突破。
2、西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类别分析
从陕西省入选国家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数量来看,西安仅有两项文化遗产入选,在全省与榆林并列第四位,这说明西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类别还不够完善,数量也较为有限,民间发掘和相应的研究工作还应加大力度。从省级名录来看,西安共登录42项,落后于渭南、延安,居全省第三;从具体的保护类别看,西安老字号的传统工艺保存较为完整,而其他项目多分布在西安市所辖的区县,老城区内由于多年的快速发展和现代化建设,传统文化内涵已经大大减少,非物质文化遗产较难寻觅。依托历史场所和空间进行的民俗活动,在西安非常有代表性,伴随西安都城隍庙、城墙、昆明湖遗址等地区的保护和提升改造,传统民俗活动在近年来受到了较好的保护,也得到了广大市民的喜爱和支持,但由于缺少专门的部门进行组织和宣传,这些活动的知名度还不高,定期化和日常化展示都还处在探索阶段。
3、西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几组关系辨析
(1)保护与开发的关系
西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是矛盾的统一体,相互联系又相互制约。保护是开发的前提和基础,首先必须树立保护意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原真性,进而顺应时代发展的需要进行保护性开发,逐步调整民间文化对现代文明的适应能力和消化能力,使非物质文化遗产注入新的文化因子,不断获得新的发展,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得到保护,实现二者的协调统一。
(2)物质文化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关系
西安文化资源种类丰富,既有大量的物质文化遗产,也有大量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物质文化遗产相比,非物质文化遗产更注重以人为载体的知识、技能的传承,蕴含着民族民间文化特有的精神价值、思维方式和想象力。非物质文化促生物质文化,而物质文化中又包含了非物质文化,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从理论上将文化遗产分为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可以的,但实际操作中两者又交织在一起,舍弃物质文化遗产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是不可想象的,在保护工作中应该二者兼顾,不可顾此失彼。它们相互依存、相互作用,共同构成西安文化的整体形态。
(3)政府与民间的关系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不是靠一人一时之力就能完成的,它需要政府和民众的共同努力。政府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起主导作用,民众则是遗产保护的主力军和中坚力量。政府通过搜集、整理、保护、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培养民众的保护意识,调动全社会的文化保护积极性,使当地群众对自己的文化遗产产生强烈的自豪感和归属感。
(4)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
社会效益是经济效益实现的前提,经济效益是社会效益实现的保障。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开发要在社会利益得到保障的前提下,挖掘文化内涵,大胆创新,开发文化旅游产品,发展文化产业,满足市场需求,以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
三、西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手段及主要路径分析
1、保护的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的原则
(2)整体保护的原则
(3)活态保护的原则
(4)原真性保护的原则
(5)保护文化多样性原则
(6)精品保护的原则
(7)濒危遗产优先保护的原则
(8)保护与利用并举的原则
2、西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层次
西安非物质文化遗产种类丰富,从不同角度,按照保护主体的不同、保护方式的不同、传承机制的不同,可将遗产保护划分为不同的层次。
(1)按照保护主体分类
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主体来看,可分为四个层次:政府、民间社团、企业和民众。
第一,政府主导。依靠政府的力量牵头组织各项具体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活动,制定相应的保护政策、执行路线,并负责管理各种行政事务等。市文化局、各区县的文化部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等政府部门具体负责相关工作。
第二,社会团体。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是一项规模浩大、涉及面极为广泛的公共文化事业,单依靠政府的力量远远不够,各种社团组织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不可忽视的重要力量,例如,民俗协会、文联、群众艺术团体、民间收藏家等,可以为保护遗产发挥专业指导、帮助协调和社会监督等作用。
第三,企业力量。众多的企业也是一种重要的保护力量,例如大唐西市集团、曲江新区等,企业介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不但帮助政府解决了文化遗产保护的经费不足问题,而且还把保护工作与文化产业开发结合起来,充分兑现文化资源的经济效益,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统一。
第四,广大民众。广大民众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创造者与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中最核心的保护主体。当今世界上先进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理念,与一定社区内民众所具有的各种最为基本的文化意识与文化实践,包括价值观念、审美取向、生活方式、文化创造等都有密切关系。
(2)按照保护方式分类
第一,记录性保护。主要指运用一些科学的方法与手段(例如笔录、照片录音、摄像等),将存在于当地的民俗文化与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尤其是濒临灭亡与失传的民俗文化资源真实的记录下来,使其能够长期的保存与传承。记录性保护的内容主要包括资源普查、信息录入、名录编制、文献出版等。
第二,收藏性保护。通过某些收藏存储的方式,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一部分有形物体放置到具有较好科技保护条件的场所中保存,如放置在陈列室、展览馆、博物馆、科技馆、数字科技馆等地方。收藏性保护最大优点是能够使所保护的对象的尽可能的避免受到自然因素的侵害,延长保护对象的保护年限。目前西安这种保护方式主要有西安市群众艺术馆的西安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博物馆、关中民俗艺术博物馆、牛文化博物馆、大唐西市博物馆等。
第三,活动性保护。主要指使需要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实际的社会生活中继续存活与发展,寻求新的生机,使其在今后的历史发展中得到不断的传承延续,以获得新的生命,因此也叫做“活态保护”。活态保护是西安目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种积极的保护方式,它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现实生活中依然具有一定的生命力,与社会民众的生活发生着密切的联系。
第四,生态性保护。该保护方法是将保护范围不仅仅局限于保护对象自身,而是把与保护对象有关的整个生活场景、生态环境一同完整的保护起来,以使保护对象更好的显示出一种文化的整体感与生命感,为保护对象的生存与发展营造一种更好的生存空间。这种保护方式可以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对象与各个社区的文化历史和民众生活紧密结合在一起,表现了一种生活的真实性与整体感,西安市的一些历史文化街区就属于这种保护方式,例如回坊、书院门等。
(3)按照传承机制分类
第一,家族性传承。这是西安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机制中最为原始的一种方式,在这种方式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具体细节在具有一定血缘关系的家族内部进行传承,例如鱼化寨的泥叫叫技艺。家族性传承是适应小农经济时代的特点产生的,在传承对象与传承范围上具有很大的局限性,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传承的社会化需求,这种局限于小范围的传承方式日益衰微。
第二,行业性传承。是在一些掌握某种特定技艺的行业内部进行文化传承的传承方式。例如周至牛斗虎社火、马明仁膏药、西安鼓乐等。这种传承方式有利于行业技艺的延续并发挥技艺传承人的艺术风格,但这种以散漫性、个别性的方式来学习技艺,忽视全面素质培养的方式,使传承人的技艺提高很慢。
第三,社会性传承。通过设立某种专门学校或培训机构来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方式,例如秦腔、眉户戏等。这种方式在近年随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理念的日益普及与深入,以及通过学校教育等途径的实现,成为一种新颖的保护类型。
3、西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主要路径
根据保存现状和资源条件,借鉴国内外先进的保护模式,可将西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主要路径分为以下方式:
(1)活态保护方式
活态保护方式的目的是保持非物质文化遗产恒定的、原初的文化形态。对秦腔、眉户、道情、西安鼓乐等国粹艺术,需要完整地保护其传统的内容与形式,艺术家可以运用原初的舞美设计、原初的文本、原初的唱腔唱词演奏古乐,表演舞蹈等,保护并再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活态保护方式是文化遗产保护中的最高境界,也是针对最有价值的文化遗产进行的保护方式。
(2)博物馆式的保护方式
在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等公共文化机构中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收藏、保护、研究和展示也是一种重要的保护方式。通过博物馆的展览、播放让人们认识了解这一文化现象与存在,体现了它的文化传承价值。目前,西安市已经建立了多座保护非物质之文化遗产的博物馆,如关中民俗艺术博物院、陕西师范大学博物馆、西安博物院、大唐西市博物馆、西安牛文化博物馆、陕西省历史博物馆等,今后,还要建立各种专题性博物馆,征集和收藏各类西安非物质文化遗产,全面保护和展示关中民间信仰、生活、政治、经济、艺术创作等内容。
(3)数字化保护方式
借助数字化信息与处理技术达到保护目的,是当前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种新型保护模式,这种方法可以保证非物质文化遗产以最为真实的形式保存下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其展现,不像物质文化遗产那样受地域范围的限制,可以在虚拟空间中再现真实的历史地理信息,以一种直观的方式向大众展示。西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可以借助现代化数字信息技术,把一些“非遗”手稿、音乐、照片、影像、艺术图片等,编辑转化为数字化格式,保存于计算机硬盘、光盘等物质介质中。例如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西安鼓乐以及剪纸、年画、泥塑、皮影、关中草编等都可以通过这种路径得到保护。
(4)传承式保护方法
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承载者和传播者,加强对传承人的保护,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关键。因此,要继续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进行认定、命名,不仅要为其出书立传,而且要为其开展传习活动提供必要的传承场所,资助其开展授徒传艺、教学、交流等活动,对传承工作有突出贡献的代表性传承人给予表彰、奖励。同时对学艺者采取助学、奖学的鼓励方式,以培养更多的后继人才。同时,与教育部门合作,将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关知识纳入大中小学相关课程或教学内容,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进课堂、进教材、进校园。利用公共文化设施,开展讲座、培训等活动,全面开展对社会公众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普及与教育。
(5)兴建展示传习场所
将西安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的展示与传习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到西安市“十二五”规划,使其成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重要内容。兴建一批综合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馆,在现有的博物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设施中,设立专门的展厅、展室,全方位展示非遗保护成果。鼓励企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设立相关的专题博物馆、传习所,增强民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了解和认识,使这些专题博物馆或传习场所成为对青少年进行传统文化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基地。
(6)“非遗”保护性民俗旅游开发
以民俗文化为主体的民俗旅游开发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当今许多国家都在积极推行的一种非物质文化利用的最为普遍的实践。西安作为旅游大市,需要在这方面进一步进行探索,寻求旅游开发与非遗保护的最佳契合点,通过对遗产赋存及保护现状研究、非遗旅游资源价值评估体系研究、非遗旅游主题形象研究等方面,全面展示西安民间游艺、民间曲艺、歌舞、说唱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使西安在国内成为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的典范。
四、西安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化开发战略研究
1、产业化简析
(1)产业化
“产业”这个概念是属于微观经济的细胞与宏观经济的单位之间的一个“集合概念”,它是具有某种同一属性的企业或组织的集合,又是国民经济以某一标准划分的部分的总和。“产业化”即是指要使具有同一属性的企业或组织集合成社会承认的规模程度,以完成从量的集合到质的激变,真正成为国民经济中以某一标准划分的重要组成部分。产业化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要点:(1)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运作;(2)达到一定的规模和程度;(3)与资金有密切关系;(4)以盈利为目的。
 (2)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化
根据产业化的概念,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化就是指把那些过去通过口传心授、零散学习的民间技艺形式,变成按照市场规律运作并具有相当规模的经济形态的过程。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双重属性决定了其具有产业化发展的可能性。双重属性是指“物质性”和“非物质性”,非物质性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核心要素,它既可能是口传心授的传统技艺本身、也可能是千年流传的传说故事、宗教信仰,它决定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综合价值,是其灵魂所在;而物质性,则是指这些技艺、信仰所依附的物质载体,如制作工艺品的工具、书籍,与传统信仰相关的祭祀品、纪念品等,这些物质载体因为承载了丰富的历史信息(图案、工艺、形态等),而被市场需求所关注,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化发展的重要支柱。
伴随着城市休闲经济的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一种新型的重要文化资源,正在成为休闲产品打造的重要基础:围绕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的有形休闲产品,如小工艺品、刺绣、雕刻、陶艺、漆器、剪纸、年画等等,不仅成为重要的旅游纪念品,还被开发为各类家居饰品、礼品,而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无形精神产品,如民间仪式、节庆、竞技、舞蹈戏剧,则往往被开发为歌舞表演、民俗风情游览观光、文化遗产精品展览等等,为休闲市场增添无穷魅力。
(3)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化的特点
第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产业化始终面临着保护与开发的“度”的问题,是一种带着枷锁的舞蹈,一种需要在多重矛盾之间寻找可行性空间的事物。在保护第一的方针指导下,如何保存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原生态样貌,避免商业化开发和产业化运作对遗产原真性的破坏(遗产本身因商业化开发遭到破坏、商品化的开发品蕴涵的文化价值丧失或畸变、大机器生产对传统手工艺生存空间的挤压等),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产业化始终必须回答的问题,也是至今阻碍其实现大规模产业化发展的障碍所在。
第二,作为一种文化资源类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产业化实质上是被作为相关产业发展要素进行开发并逐步融入社会经济产业结构之中的过程。简而言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产业化通常要依托与旅游产业、休闲产业、文化产业结合而实现。比如旅游纪念品、与民俗空间结合进行的传统戏剧、舞蹈展演、以文化符号、文化元素的身份进入文化产品设计领域等。
第三,按照国内一些学者的观点,非物质文化遗产大致可以分为“可进入市场”和“不可进入市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两大类。如曲艺、传统玩具、年画、泥塑、面塑、木雕、角雕、刺绣等,基本上属于“可进入市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这部分遗产本身就是市场经济的一部分,进入市场不但不会给这类遗产的传承带来负面影响,还会使其获得更大发展。而传统信仰、礼仪习俗等与精神层面相关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他们因为与本地区、本民族的精神信仰有着重要联系,其存在空间、表现场所、发生情境都具有重要的信仰要求,则不宜被作为商业化的产品进行开发,应严格保持其原真性和完整性。
第四,非物质文化遗产经过产业化开发往往会发生产品形式的转变,如以前作为传统产业分工的产品,年画、刺绣等,在现代产业开发中,多数不会仅仅延续作为日常生活用品的角色,而是更多的变成了旅游产品、商务礼品等;散落在民间的传统故事,则成为现代电影、动漫、小说的创作素材,衍生出书籍、影视作品、周边商品等一系列的文化商品,在使用价值上发生了巨大变化,使观赏价值和交换价值得到充分提升。
2、国内外产业化案例分析
(1)国外产业化经验
国外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产业化进行地较早,已经形成了一些较为成熟的经验。例如意大利就把保护、开发和利用文化遗产定为长期国策,并作为培育和管理现代文化市场的总纲,不仅颁布法律严加监管,而且作为国家的一项重要产业进行开发和管理,尽可能使它们成为各地区的经济增长点。另外一些国际组织,如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也对对各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提供资金,进行保护和开发工作,极大地促进了相关工作的推进。
以日本为例,日本作为最早开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国家,其产业化开发的经验十分丰富。日本早在1974年就出台了《传统工艺品产业振兴法》,通过立法保护和刺激了传统工艺品行业的复兴。1975年,日本建立了全国性的民间工艺品振兴协会,有效地防止同行内部的恶性竞争,促进了手工工艺的传承和创新。日本非常重视老字号商户、商标的产权保护,对品牌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使许多传统工艺和产品都成为真正具有百年以上历史、并且历久弥新的优秀遗产。在日本,许多传统工艺品的制作都有高、中、低档的不同层次分工,高档制作的友禅、漆器、西针织等,工艺精湛;中低档次的制品,则成为日本普通民众的生活用品,具有广泛的市场空间。
日本传统文化成为现代文学、动漫、影视创作的重要素材,渗透到文化产业的发展之中,爆发出蓬勃的生机。在轻小说、手机小说等新读物和新阅读方式流行的今天,这种结合更能够促进其产业化的深入发展。此外,传统文化与旅游产业结合,形成了良性互动和和谐发展。日本的能乐、和歌、歌舞伎等表演和祈园祭、葵祭等民俗活动都与高度发达的观光产业相结合,培育了一大批固定的表演团体,促进了无形文化财的保护和传承,也增添了旅游产业的魅力,促进了相关产业效益的提升。
(2)国内产业化案例分析
相对于国外较为成熟的产业化政策和路径,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化仍旧处于个案探索的阶段,期间有成功之处,也存在很多有待商榷和改善的地方,这里我们选择了几个代表性案例进行分析。
龙头带动模式——无棣苇帘的产业化突围
无棣县位居渤海湾畔,境内自古出产芦苇,芦苇栽植和苇帘加工有着悠久的历史。成立于2000年的海锦工艺品有限责任公司,拥有标准化的生产厂房,收购、加工、装运、调拨出口一条龙的产业化格局,极大地促进了苇帘产业的普及。如今,无棣全县共有苇帘加工龙头企业13 家,年营业收入超过 3亿元,出口占到全国的7成。2008年,无棣水湾镇苇帘被确定为滨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
公司十分注重创新,将苇帘经过熏蒸“碳化”后,再统一发放给农户加工,增加了产品的使用寿命和美观程度,售价翻了几番。公司根据出口各国的不同国情,新开发出了沙滩帘、阳台帘、晾晒帘、装饰帘等多个品种,发展到窗帘、餐帘、杂品四大门类300多个品种。目前,苇帘加工产业已覆盖5 个乡镇,从业人员五万人,加工年创产值 3.2 亿元,出口创汇2600万美元。
经验总结:采用“公司+农户”的形式,以龙头企业带动形成了产、加、销的完整产业链,迅速占领了国内外苇帘制作销售的绝对市场份额。通过高标准的质量要求和工艺创新,使传统生产技术得到了保护和提升,并且满足了新时期的市场需求,使众多从业人员提升了传统工艺技能,促进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继承和发扬光大。
产业集聚模式——稳步成长的青田石雕
青田石雕工艺,历史悠久,工艺精湛,题材广泛,工艺规范,自成一格。青田石雕曾多次被选作国家礼品赠送外国领导人。长期以来,在青田形成了从采石、储运、雕刻、经销以及围绕石雕的各项服务业的完整产业链,已成为青田县的支柱产业。山口镇建立了全国最大的石雕市场——中国石雕城,从而进一步加快了产业集聚,使山口镇成为全国最大的石雕集散地。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全镇500多名农民在完成资本积累后做起了石雕经纪人,将生意做到世界各地。
青田石雕作为我国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已拥有全国工艺美术大师四人,联合国科教文组织授予的民间工艺美术家三十人,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艺人百余名,有一大批具有自己艺术特色的中青年石雕艺术家术掌正崛起。
经验总结:充分发挥和继承优秀文化传统,稳步做大石雕产业;面向市场,以战略眼光将石雕产业发展的市场话语权掌握手中;留住大师,培育新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核心竞争力。
市场化营销模式——《云南印象》和《藏迷》
《云南印象》是著名舞蹈家杨丽萍组织制作的一部云南文化特色的原生态歌舞主题演出,作为一部以个人名望为号召力、以原生态表演为吸引力进行推广的文艺作品,云南印象一经推出,就获得了良好的经营业绩,也在很大程度上刺激了社会对云南少数民族文化的关注。此后,由杨丽萍和容中尔甲分别担纲舞蹈、歌曲、制作人角色的《藏迷》,承袭了这种演艺形式,将藏族的宗教信仰、风土人情、民歌舞蹈都纳入表演,以故事化的方式全面展示出藏族文化的巨大魅力,很好的传播了藏族的宝贵文化遗产。
经验总结:文化精英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传承的重要力量;市场化组织方式和营销模式是产业化的必要手段和途径;非物质文化遗产可以通过形式创新和主题演绎进行适合市场需求的再生;采用了市场化的销售组织模式——全国巡演和驻地演出结合,探索出了一条传统歌舞、曲艺遗产现代化、产业化的新路子。
博物馆“文化超市”模式
博物馆社会化并走向产业化,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化的一条可行路径。利用博物馆场地或以它为主导和中心,形成文物、民间工艺等的“文化超市”或更大空间的“文化区”。具体地说,就是在博物馆内或博物馆周边,引进剪纸、面塑、石刻、年画、内画、陶瓷等民间工艺制作,形成一个既相互联系又相互独立的文化区。在这个类似“文化超市”的场所内,各种文化项目都有自己产品的展示区、产品制作过程的表演区、顾客游人亲自动手操作区、文化商品自选区、顾客服务区(包括为顾客包装、邮寄、托运、送货等)。“文化超市”是把原来分散在各地的文化集中起来,以满足人们浏览欣赏艺术和购物、休闲等多种现代生活需求,另外,这些展示、表演可以定期在省内各“文化超市”之间交换,达到资源共享。“文化超市”的产品除了已有的博物馆文物、民间工艺品和制作工艺表演之外,还可以利用现有资源开发新产品和项目,如复制文物、创新工艺产品等。
以上经验分析和案例研究,从宏观到微观为非遗的产业化发展提供了重要借鉴,为西安下一步的非遗产业化发展提供了重要参照。
3、西安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化现状及问题
近几年,在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的推动下,西安的非遗保护工作取得了较大的进展,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产业化发展铺设了较好的基础。整体来看,西安产业化程度较高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都是具有长期市场基础的一些门类,如户县农民画、蓝田石雕等,这些遗产资源已经形成了品牌,拥有较为广阔的市场;而大部分遗产因为其资源性质、存在状态,如西安鼓乐、秦腔等,还没有发展出符合其身份地位的产业形态,还需要进一步的探索。目前,西安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产业化过程中面临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整体产业化发展较慢
作为“华夏故都”的西安,拥有悠久的历史文化传统,但是却因为城市化的迅速变迁,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数量上远远滞后,且缺乏精品。与同是古都的日本京都相比较,西安资源保护滞后,缺少长期规划,传统文化资源一直处于流落状态,没有形成特色化的古都产业体系。
(2)产品发展低端化
目前的产业化开发主要表现在传统工艺旅游纪念品的开发上,由于缺乏版权保护、机器制造对手工制造的挤压、缺乏创新等问题的存在,造成市场出售的纪念品形式雷同,粗糙模仿,缺乏市场吸引力,没有形成层次鲜明的文化产品体系。
(3)缺少有实力的龙头企业
西安非物质文化遗产“企业+农户”的形式虽然也有一定程度的普及,但却基本停留在小规模循环的水平上,缺乏市场的组织能力和带动力,抗风险能力和渠道建设能力都有待提高。
(4)有代表性的“非遗”产业化开发不足
经我们对西安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化情况的调研,发现在产业化之路上它们都存在着不同的问题,选择几个代表性案例进行说明。
——西安鼓乐:传承与传播的双重压力
西安鼓乐作为世界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盛唐遗音的代表性作品。但由于传承人的年老体弱,保护经费有限,西安鼓乐虽位列世遗名录,却始终困扰于传承和发展的困境。其产业化的脚步停留在不定期的节庆表演层次,尚未找到有效的产业化途径,与日本的能乐表演、昆曲的现代舞台再现等做法还有很大差距。
——蓝田玉雕:资源匮乏之困
从汉代就名声显赫的蓝田玉雕,是西安代表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玉种蓝田”曾经是蓝田玉雕最好营销广告,但是从唐代后期开始,蓝田玉就始终面临着资源稀缺的问题,尤其是上世紀80年代一股“玉石热”更让蓝田玉的处境雪上加霜。现在,蓝田所售的玉器原料几乎都来自商州、洛阳,玉料硬度不高,很难精雕细琢,传统的加工工艺在机器流水线制作的挤压下也几近失传。
——北张村造纸:市场推广滞后
北张村造纸是中国传统造纸技术的活化石,历经千年仍旧保存了传统的技艺和成果。尤其是其制造的白麻纸,曾作为清代的奏折和科举考试用纸,是练习书法的绝佳载体。通过在奥运会和其他地区展演,北张村造纸如今已广为人知,但是从产业化的角度观察,北张村造纸的市场主要分为两类,一是普通再生纸的生产,虽然需求量大,但盈利较低,每刀仅5元;另一类则是白麻纸的生产,目前这类市场还是小众群体,一般定制才生产,因为比宣纸要贵很多,所以并未获得广阔的市场。未来需要进行广泛的宣传,以打造精品、高端产品为市场目标。
——哑柏刺绣:低水平运行的掣肘
哑柏刺绣是秦绣的代表性遗产。从上世纪60年代兴起,70-80年代进入繁荣期,曾经建立了国内一流的刺绣品交易市场。但是,由于图案简单、配色乡土,进入90年代以后,哑柏刺绣迅速衰落。如今,当地建立了“公司+农户+科研”的产业发展模式,调动了妇女居家从事刺绣生产的积极性,在与高校合作进行新产品设计的支持下,哑柏刺绣又重新走进了现代市场,进入了现代家庭的时尚生活。但是,目前,哑柏刺绣的知名度和美誉度还非常有限,在产品类型、产业规模上也没有更大的突破,高端市场的研发、设计和生产相对空缺,需要得到更进一步的产业整合和提升。
4、产业化开发战略
(1)战略举措
作为传统文化遗产资源的富集区,西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应率先在国内走出一条创新、突破的发展之路,在体制安排、产品设计、产业组织等方面找到新的出路,才能适应未来的激烈竞争,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开发的和谐发展。在此,针对前期的研究,提出以下建议。
第一,创新体制——奠定非遗开发的良好制度基础
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化的良性运行,始终是一项需要政府进行合理引导,给予政策支持的重要工程,尤其需要在体制的设计上进行创新,才能实现突破式的发展。依托陕文投,向国家申请建设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化实验区(暨中国旅游商品和文化产品创意研发基地)。该基地采用“龙头带动+民间企业”集聚的方式进行发展,建立研发、生产、营销的统一体系。龙头”的打造以创新保护机制、合理开发西安、陕西乃至西北地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为目标,每年由政府统一提出保护开发的重点项目1-2项,就重点项目的发展邀请区域内的重要文化遗产传承人、知名设计师进行共同的创新研发设计。对需要投入大量具有传统手工技艺含量的文化产品,通过“传承人+公司+农户”的方式进行产业组织。文化遗产传承人主要承担原生态产品制作技术指导、工艺改造、题材创新等方面的任务,力求创作出文化遗产领域的精品;农户则作为具体生产者进行学习和制作。创意设计师则通过对传统文化元素的吸收,在尊重遗产个性的同时,设计出符合市场需求的旅游商品和文化产品,满足高、中档次的消费需要。对能够进行大规模机械化生产的文化产品,如具有传统文化元素的文房四宝、挂历、笔记本等,通过招投标方式,选择有实力的企业进入基地落户生产。
第二,设立基金——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展传承
设立“西安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发展基金”,该基金定位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保护和发展,主要对传承人在创业、技术创新、工艺改造等方面的发展进行资金支持,鼓励传承人对所掌握的传统技艺进行传习、生产、创新,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化保护创造持续动力,使遗产的产业化拥有坚实的资源基础。
第三,政府支持——加紧对非遗进行系统性抢救
由政府投入,设立重大项目,鼓励传承人和重要研究人成立专门的研发小组,对目前已经濒危或在历史记录中还存在的一些重要工艺进行抢救和发掘,如秘色瓷制造工艺、汉唐建筑材料制作工艺等,对这些工艺的发掘需要有长期的心理和物质准备,项目研发时间在5-10年之间,可以对意义特别重大项目向国家申报相关经费支持。这些文化遗产发掘的成果定位于国家保密级的技术和高端工艺产品制作,是具有强大发展潜力和重大文化意义的世纪工程,也是与西安这座世界古都身份相符的重大文化工程。
第四,产业结合——非遗资源的综合应用和价值实现
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在旅游产业、文化产业中的综合应用。非物质文化遗产依托旅游产业开发已经显示出强劲的文化生命力和经济价值,对于西安这样一个未来的世界级旅游目的地,多层次的旅游商品和文化旅游产品是丰富西安旅游产品供给体系、调整旅游产品结构的重要支撑点,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其中扮演者非常突出的角色,必须在现有的基础上,从吃、住、行、游、娱、购等六个要素都进行更深入的发掘和探索。相对于旅游产业中的发展状况,西安还有必要在文化产业的发展上下大力气,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元素作为现代文化产品制作的资源,如剧场作品、文化礼品等都是其运用的广阔空间,从而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产业化发展。
第五,科技保障——现代科研与传统技术的双向发展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发展中,加大科技投入力度,一方面鼓励各方面力量加强对文化遗产的制作工艺进行保护性研究,另一方面,加强传统工艺的新时期探索和发展,如通过纸作技术的研发,在传统造纸工艺基础上,生产出韧性更强、色彩更佳的高档工艺纸张;在传统织造技术上,研发具有传统文化特色的纹样和织品,创造出高端化的产品市场。
第六,建立协会——发挥行业自律和保护作用
成立西安民间工艺品振兴协会,通过协会进行行业的自律性管理,防止恶性竞争,促进知识产权保护。在政府审批商标、商号、品牌的基础上,由协会进一步授予优质企业信赖品牌、信誉商户等名号,形成良好的行业发展氛围。协会还可以通过组织专业性学术交流和文化讲座,搭建国际国内同行的文化交流平台,促进企业的工艺进步和技术改造;协会通过对行业内部的情况掌握,还可以向政府申报保护和研发项目,发挥融通行业内部、连接政府民间的桥梁作用,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化的切实推进。
(2)其他产业行动策略
第一,与旅游业结合的相关方案
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热潮为契机,开发出更新的体验性、参与性的旅游项目,增加游客的文化品位和游兴,增强他们的鉴赏能力和满意度。例如,在城墙、大唐芙蓉园、小雁塔、大明宫国家遗址公园等景点,开辟秦腔、西安鼓乐、皮影戏等表演场所,增加景点的观赏性和文化品位,满足游客的精神享受。
民间信仰习俗和节庆活动在三秦大地有着深厚的积淀和民间基础,开展都城隍庙会、大白杨社火、财神故里祭祀等活动,进一步深挖内涵、提升品位、塑造品牌,将经济要素融入民间习俗活动,使这些活动更加深入民众、乐于参与。此外,还可以举办各种项目的节事活动,将艺术交流和旅游休闲有机结合起来。核雕、泥叫叫、哑柏刺绣等项目都具备发展特色旅游商品的条件,目前蓝田玉雕、户县农民画都已经有了较好的产业化态势,工艺也不断推陈出新,走出了一条成功传承与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产业化道路。
第二,与文化艺术产业结合的相关方案
文化产业具有社会整合的功能,能够在精英文化和大众文化之间建构起一座桥梁,使高端文化资源能够为大众所共享。文化产业涉及表演、影视、动漫、书画、工艺品、设计、出版等行业,在西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产业化过程中,要特别注重文化艺术与相关产业的结合,使二者相得益彰,共同发展。
在传统艺术上,秦腔、眉户、皮影戏、道情等项目在西安市区及关中地区都拥有广阔市场,普受欢迎,是极具发展潜力的表演艺术类型,要将其发展成为艺术产业,需要进一步创新、包装和推广。如果在传统的演唱基础上融入舞蹈、服装、舞台、灯光等现代视听元素,并联合著名编导、服装设计师等进行创新和现代传播,定能使这一艺术瑰宝绽放出时代的光芒。例如苏州的昆曲、台湾的“汉唐乐府”等在这方面都有成功的经验可以借鉴。对西安鼓乐、蓝田普化水会音乐等,还可以充分发挥其吉祥祈福的文化内涵,运用到手机音乐、车载音乐的制作之中,满足现在巨大的移动音乐市场的多样需求。
加强对传统信仰、传说故事、民间文学、音乐舞蹈的搜集整理和发掘工作,鼓励相关专业的研究人员、传承人对传统文化资源进行传承和创新,依托曲江影视集团、省市文联等机构、企业,设立传统文化影视作品、文学作品的奖励基金(名称待定),通过每年设立1-2项专业大奖,鼓励在影视、小说、动漫等领域对传统文化进行成功应用的创新实践。
第三,与工艺品产业结合的相关方案
在工艺品产业方面,应打造高、中、低档相结合的产品体系。目前,西安市场上不仅缺少高端、文化内涵丰富、附加值大的工艺产品,也匮乏具有本地文化特色的物美价廉的旅游纪念品。一方面要在秦绣、哑柏刺绣、核雕、传统纸品等工艺基础上,加强高端产品的设计和研发,并加强市场推广;另一方面,则要将其手工运用到多种实用物品和装饰物品上,结合时尚潮流,创新工艺与题材,以满足当今文化多元化、审美多元化的需求。对一些地域特色明显、制作工艺精湛的传统工艺品应当建设专卖销售网络和采用限定销售制度,以保证工艺品的知识产权和作为西安旅游纪念品的专门性,以使传统技艺得以传承并获得良性发展。
五、西安民间文化申请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建议
1、民间有待保护应用的对象分析
(1)西安现存民间文化中有待保护的项目
目前西安市民间文化中,除了已经申请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项目以外,还有很多珍贵的、频临消亡的有待保护的文化项目,其数量和价值不在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之下。以下表为例,列举西安民间还有待保护的部分文化遗迹。
(2)保护的基本思路
按照“抢救第一,保护为主,加强利用”的基本原则,对这些数量众多的、尚未被列入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民间文化遗产,提出分类保护思路:即对一些濒临断层的民间文化遗产,应该进行及时“拯救”;对一些在大众视野内,却依然面临危险的民间文化遗产,应该实施全面“保护”;对一些群众基础比较好的、生命力比较强的民间文化遗产,则可发展为文化事业或创意文化产业。
(3)典型文化项目的保护方式
——关中劝善调
关中劝善调是旧时劝人行善所唱之歌调,通常在庙会或其它集会时进行。劝善活动不同于其它民间艺术形式,演出庄重、肃穆,在讲唱前,先讲一些故事性强的节目,借以吸引听众,然后再宣讲一些教子、训女、劝男、劝孝等内容。关中劝善带有明显的祭祀性和浓郁的宗教色彩。在农村,也有用劝善经曲来超度亡灵,娱神娱人。关中劝善调源于唐代长安的俗讲,代表曲目有《爱财无下梢》、《狼心狗肺不久长》等。随着时代发展和各种艺术形式的兴起,自20世纪60年代后,关中劝善已几近消亡,几乎无人能够表演。
对此类民间文化遗产,应加紧抢救,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保留住遗产。首先,为民间艺人建立尽可能详尽的艺术档案,广泛收集各种文字、图片、音像资料,借助现代科技手段为传承人录音录像等;其次,要给传承人一定的荣誉和社会地位,提高他们的声望,例如合阳县把木偶团团长、民间艺人王红民推荐为县人民代表和市政协委员,就是对他本人的激励和对他艺术的尊崇;最后,对传承人要进行生活上的关怀,让他们感受到社会的温暖和政府的支持,心情愉快做好传承人工作。
——关中旱船舞
旱船舞历史悠久,流传广泛,是陕西关中各地春节闹社火中较为常见的一种民间舞蹈形式,常与竹马、狮子、高跷、龙灯等组成综合性的社火舞队,活跃农村文化娱乐生活。关中旱船舞以艺人口传心授的方式传承,没有固定的师徒关系,也没有强制性的传授方式,学习者完全靠个人爱好和志趣,目前真正掌握记忆的人并不多,一些表演双人旱船舞的老艺人年老体衰,且有的已经逝世,舞蹈特技大多失传,高难动作无人表演,面临后继乏人的窘境。
对此类具有开发潜质的民间文化遗产可采用开放性保护,在保持这些项目本真特点和核心技艺的前提下,积极促进其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推动这些项目的传承发展。有关部门应加紧研究有关产业政策,制定融资、税收等方面优惠政策,鼓励和支持相关的文化企业,积极探索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发展、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结合的途径,促进民间文化遗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
——户县农民画
户县农民画源于民间,与当地戏剧、舞蹈、民间社火、竹马、旱船、龙灯等丰富的民间文化形式有深厚渊源,乡土气息浓郁。所画内容多取材于人物、动物、花鸟等题材,手法上采用白描形式,色彩对比强烈,整体风格浪漫稚拙,浑厚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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