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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西安市社会科学规划基金课题指南公告

2017-12-28 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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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西安市社会科学规划基金课题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积极开展理论探索和应用研究,为市委、市政府的决策提供智力支持和理论保障。
    《2018年西安市社会科学规划基金课题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的基本定位是“以应用性、对策性、理论性研究为主体,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开展研究”。针对西安当前和未来经济、社会、政治、生态、党建、法学、文学、历史、哲学、教育、管理、新闻、旅游、文化、艺术等方面的重大课题,我们面向西安地区属地高校、科研机构及各区县、市级相关部门征集选题,通过学科分类、整理、合并、专家遴选等方式进行筛选,并经市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领导小组审议,共确定了共116个课题指南。
    西安市社会科学规划基金课题为省级课题。西安市社会科学规划基金管理办公室提倡理论研究人员和实际工作部门人员联合申报,促进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的有机结合。
    为了确保评审工作公开、公正、公平的进行,特实行没有单位和课题负责人姓名的活页评审制度。通过匿名活页评审后,专家评审委员会根据申报者的课题设计和评审组意见,确定立项项目和等级。
    一、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须在西安行政区域。为提高申报质量,本次申报实行限报,限报指标结合西安地区各高校、科研院所的课题申报数量及课题最终评审的质量等因素确定。
2、选题必须符合《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指南》条目一般只规定研究范围、研究方向和研究重点,申请人可以自行设计具体题目,并在汇总表中明确填写学科分类及指南题目,并只填一项。没有明确的研究对象或问题指向的申请一般不予受理。
    3、基础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应用对策研究要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鼓励开展跨部门、跨单位、跨学科的研究;鼓励学者之间、实际工作者与理论工作者之间开展联合攻关。课题负责人的研究专长及前期成果必须与所申报课题的学科一致。
    4、具有副高以上职称者可作为课题负责人申报。
    5、具有主持课题研究能力的中级职称人员,须有两名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推荐,方能作为课题负责人申报。
    6、成果突出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可以作为课题负责人申报。
    7、西安市社会科学规划基金课题未结项者或者未通过评审者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
    8、申请人作为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不能作为主要参与人参与其他项目申报。项目主要参与人最多可参与两个项目申报。
    二、申报程序
    1、课题申报者可通过西安社科网(http://www.xass.gov.cn)或关注“西安智库”(西安市社会科学院官方微信公众号)下载《立项申请书》及《论证活页》。《立项申请书》和《论证活页》须计算机填写,A3纸打印,中缝装订。申报者在申报时须提交《立项申请书》1份、《论证活页》一式3份及电子版。申报人须严格按照指南学科分类、指南题目、研究类型填写,不得随意填写,否则不予受理。
    2、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要对课题申报者的申报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按照填表要求进行把关,统一填写本单位《2018年西安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申报汇总表》(此表格式不得更改)。《指南》、《申报指标表》、《立项申请书》、《论证活页》及《汇总表》可通过西安社科网或“西安智库”(西安市社会科学院官方微信公众号)下载。
    3、本年度课题申报工作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开始实施,我办集中受理时间为2018年元月15日至19日。请将本单位审查合格并已加盖公章的申报材料在集中受理期间报送至我办,单位《汇总表》(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13060483@qq.com或发送离线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集中受理地点:西安市西影路74号西安市社会科学院(大雁塔北广场东侧)三楼305室市社科规划基金办
    联系电话:85519792       联系人:张嘉宁
    附件:1、《2018年度西安市社会科学规划基金课题指南》
          2、《2018年西安市社科规划基金课题申报指标表》
          3、“西安智库”(西安市社会科学院官方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西安市社会科学规划基金管理办公室
                                     2017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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